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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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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神的神探vs.高科技殺人遊戲!
  暌違兩年半,鑑識神探林肯.萊姆再度出手!  首度揭露萊姆青少年時期的悲劇真相!
  你的軀體宛如一扇破裂的窗,  散發出陣陣甜膩誘人的血氣。  我駐足、嗅聞、發狂朝你狂奔而去,  化身為冰冷黑夜裡最殘酷的獵人……
  在惡名昭彰的犯罪城市紐約,殺人放火早已不是什麼大新聞,但一樁再「平常」不過的妙齡女子兇殺案,卻讓早已分身乏術的刑案鑑識專家林肯.萊姆不得不接下警方的委託,因為這件命案的頭號嫌疑犯竟然是他的堂兄──亞瑟.萊姆!
  這個在林肯生命中消失多年的人,不僅是害他半身不遂的間接兇手,更勾起了林肯不願想起、被背叛的往日回憶。正當矛盾的情緒還在林肯心中不斷翻攪之際,多起相似的兇殘命案,卻已毫不留情地將林肯捲進了更深的漩渦之中。
  這幾起案件在普通人眼中原本幾無關聯,然而林肯並非凡人,在他冷靜縝密的分析之下,赫然發現這一連串命案的跡證,竟與犯罪學上的「破窗」理論不謀而合──再不起眼的微小犯罪,都可能蔓延擴大,最終導致嚴重犯罪!而這些證據,更將林肯引向了一間專門蒐集、販賣個人情資的神祕高科技企業SSD!
  眼看破案時限將至,恐怖的殺戮行動卻仍在進行!究竟亞瑟是兇手,還是背後另有一個隱匿在暗處操縱全局的真兇?而「他」正化身為無所不能的惡魔,支配著眾人的生死命運……
作者簡介
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
  一九五○年出生於芝加哥郊區的傑佛瑞.迪佛,從小即嶄露寫作的天分,在十一歲時便完成個人第一部小說,而後更以詩作、小說得過多項文學獎。
  他曾當過記者、民謠歌手;從密蘇里大學新聞系畢業後,一度為雜誌社撰稿;之後又進入福特翰大學就讀法律系,取得學位後,曾在華爾街工作數年,而也就是在這段漫長的通勤時日裡,他開始以自己所熱愛的偵探小說進行創作。
  他至今已出版二十餘本小說,作品被譯成三十五種以上語文版本。在他眾多的作品中,最受矚目的是讓他躋身暢銷作家之列的「神探萊姆」系列,其中《人骨拼圖》更被環球影業公司改拍成電影。而「景探裴倫」和最新的「真人測謊機」凱瑟琳.丹斯系列也同樣叫好叫座,其中「真人測謊機」系列未來將以兩年一本的速度,與「神探萊姆」系列輪流出書!而繼《破窗》後,二○○九年六月迪佛便將推出凱瑟琳.丹斯系列的新作《路旁的十字架》(暫譯)。
  迪佛不僅是全美各大暢銷書榜的常客,亦曾獲「安東尼小說獎」提名、《Mystery Ink》雜誌「警察獎」、「W. H.史密斯好讀獎」,以及三度獲選「艾勒里.昆恩雜誌」讀者票選最佳短篇小說獎和六度獲美國偵探作家協會「艾倫坡獎」提名等多項榮譽。二○○四年,他又以《野獸花園》獲得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最佳驚悚小說「鐵匕首獎」,並以〈週末度假者〉榮獲年度最佳短篇小說「短匕首獎」;二○○八年則以《沉睡的娃娃》入圍英國ITV3電視台「ITV3犯罪懸疑獎」的「年度國際作家」。毫無疑問的,傑佛瑞.迪佛是當代驚悚推理小說界最耀眼的大師級作家!
譯者簡介
宋瑛堂
  台大外文系學士,台大新聞所碩士,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譯作包括《大騙局》、《數位密碼》、《斷背山》、《人魔崛起》、《冷月》、《藍色駭客》、《永遠的園丁》、《蘭花賊》、《非關男孩》等書。

第一章總覺得有一件瑣事縈繞心頭,她理解不出癥結何在。就像體內有個不斷隱隱作痛的地方。就像回家途中,發現背後有人跟蹤……搭乘地鐵時,有個男人一直瞄過來,是同一個人嗎?也像一個慢慢移向床上的黑點,現在卻消失了。該不會是黑寡婦蜘蛛吧?這時,坐在客廳沙發上的客人面帶笑容望過來,艾莉絲.桑德森撇開以上的煩惱──其實還沒有嚴重到煩惱的程度。無庸置疑,亞瑟的頭腦反應快,身體健壯,但最重要的,還是他的笑容很好看。「要不要來杯葡萄酒?」她說著走進小廚房。「好啊,不管什麼葡萄酒都行。」「兩個成年人在上班的日子溜班出來,真好玩,我喜歡。」「誰叫我們生性狂野。」他打趣說道。在窗外,馬路對面是成排的棕岩樓房,有的是天然棕岩,有的是粉刷而成。窗外也可見曼哈頓的部分天際線,在這個宜人的春天上班日顯得朦朧。同一條街上有一間義大利餐廳,散發出陣陣大蒜和牛至的香味,隨著在市區尚屬新鮮的空氣飄進窗戶。義大利菜是他們最喜歡的美食,而兩人共通的興趣更是不勝枚舉。幾星期前,在四月下旬,艾莉絲去蘇活區參加一場品酒會,全場大約四十人。她聆聽一位酒侍講解歐洲的葡萄美酒之際,聽見有個男人向她請教一種西班牙紅酒。她當時聽了在心裡狂笑一聲。她家正好有一箱這種葡萄酒(現在只剩幾瓶)。釀造這種里歐哈紅酒的酒莊鮮為人知,也許稱不上是史上最醇美的紅酒,卻自有另一份酒香,一份美好的回憶。年近三十的她曾去西班牙悠遊一星期,邂逅了法國男人之後墜入情網,期間品嘗了不少這種酒。對於剛結束一段戀情的她來說,當時那段渡假戀愛來得正是時候,既火熱又激情,而且註定沒結果,所以更覺酣暢。在品酒會上,艾莉絲聽見有人問話,傾身向前看看是誰提到這種紅酒,原來是個相貌平庸無奇、身穿西裝的男士。幾杯特選的美酒下肚之後,她的膽量變大,端著一盤點心走向會場另一邊,問他為何對這種紅酒特別有興趣。他解釋說,他幾年前偕女友同遊西班牙,愛上這種酒,後來兩人雖然吹了,他對這種酒念念不忘。亞瑟和艾莉絲找一張桌子坐下,聊天之後發現他和艾莉絲喜歡同一種美食、同一種運動。兩人都喜歡慢跑,每天早上都去超貴的健身中心跑步一小時。他說,「不過,我穿的是在JCPenney買的最便宜的短褲和T恤,從不穿名牌垃圾……」話說到一半,他臉紅了起來,因為發現這句話可能侮辱到對方。她一笑置之。在選購體育服飾方面,她也奉行同樣的方針(她的家人住在紐澤西州,她常趁著和家人團聚的同時去Target平價百貨買運動裝)。她本想呼應亞瑟的觀點,卻擔心被懷疑倒追男人,只好把這股衝動強壓下去。兩人繼續玩著時興的城市男女約會遊戲﹕列舉你我的共通點。他們評比幾家餐廳、討論幾集《人生如戲》(Curb Your Enthusiasm)的劇情、發一發對心理醫生的牢騷。隨之而來的是約會,然後再約會。亞瑟為人風趣有禮,舉止稍嫌僵硬,有時候害羞,個性封閉,但她把這些缺點歸因於他剛和女友分手。前女友在時裝業上班,兩人交往多年,和亞瑟分手時鬧得天昏地暗。另一項因素是他的工作繁忙──他畢竟是在曼哈頓商場打滾的男人,空閒時間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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