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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家族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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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揭露了大文豪厄尼斯.海明威與其幼子,也就是作者之父,葛瑞格之間奇特的情結。
  葛瑞格終其一生試圖活得符合厄尼斯的男子漢形象。然而,既是變裝癖,最後更變了性,葛瑞格利始終執迷於自己「女性的那一面」,他跟個人內心的惡魔奮戰,直到二○○一年死於邁阿密達德郡立女子監獄。媒體輿論將葛瑞格稱之為海明威家族中的「敗家子」。
  然而,葛瑞格的兒子並不這麼認為。在這本精采鋪陳的傳述中,約翰.海明威披露出厄尼斯本人如何對葛瑞格有一份特殊的父子情,以及這兩個男人(皆罹患躁鬱症,皆著迷於雌雄同體)其實是一個銅板的兩面。《海明威家族的詛咒》以他倆之間以往未曾公諸於世的信件為特點,揭開了這對父子不為人知的相似處。到末了,約翰覺得,他的父親葛瑞格以畢生的自我掙扎,例證了祖父厄尼斯的「壓力下的優雅」理念。
  此書也是作者約翰.海明威的成長故事。它描述他從小跟隨躁鬱症的父親和精神分裂的母親如何在邁阿密和蒙大拿長大的經歷,道出了多年來如何應付父母的精神疾病所帶給他的痛苦,講述了最後他如何毅然拋下海明威的盛名和寫滿自殺之家族史的重擔,於一九八四年遷居義大利。如今不僅終於可以面對情緒困擾的父親和名聞遐邇的祖父所留下的遺產,約翰也同時檢視了他自己的人生和身為人父的角色。他這誠實、富穿透力而別具啟發性的故事,一點一滴地迫使我們重新評價厄尼斯.海明威的成就。厄尼斯.海明威,這位百年來最重要的文學巨擘之一,他的人格面具迄今仍幽暗隱約地籠罩在後代子嗣困擾的人生上空。
本書特色
  ★詳細記載厄尼斯.海明威及其龐大家族史實,是研究海明威創作及其對後人影響所不可錯過的重要著作。
  ★書中收錄多張海明威家族照片。
作者簡介
約翰.海明威(John Hemingway)
  他與妻子奧妮拉和一子一女麥克與賈桂琳原居西班牙,現居加拿大蒙特婁。他是厄尼斯.海明威的孫子,葛瑞格的長子。約翰原本在義大利教英文,兼作商業翻譯,服務過的對象有時裝設計師例如安東尼奧.馥裘(Antonio Fusco)和馬婁(Malo),以及美國軟體公司「搖滾之星」電玩遊戲(Rockstar Games)。
  2002年,他在米蘭協助籌辦了一項海明威照片及信札展覽,對他祖父的人生和作品曾多次發表看法。教英文當翻譯之餘,他也寫小說,且參與新聞工作。

第一章 回 憶小時候,在我眼裡,父親是個敢於與大海搏鬥,且能活下來述說這傳奇故事的勇者。我只看見他好的一面,他的寬容大度、他的幽默、他的慈善,而且他向來能使我開心,從無例外。幼年時,他是我景仰追隨的對象,直到許久以後我才漸漸明白,他所承襲的家族不幸,遠超過他應該負擔的。他幾乎不曾談過他的父親,儘管我知道祖父是個著名的作家,是個「文學傳奇」,但我對此並不是那麼感興趣;從小時便是如此。六歲大時,父親葛瑞格才是我心裡的海明威家族英雄。 到了十二歲,我已慢慢拼出他人格圖像中少掉的那些畫片──他從未在交談中向我透露過,但那些事卻是他人格形成無法避免的一部分。正如某些傳記作家都寫過祖父厄尼斯對他母親的怨恨,我身為葛瑞格利‧海明威(譯註:後文簡稱葛瑞格)之子,也忍不住擔負父親對祖父的執念。父親從未表露過,但是他倆之間的衝突,以及他與自己的性傾向之間的衝突,卻是無所不在的。如果你跟他混得夠久,就不難猜出那無數折磨了他大半輩子的心魔從何而來。他是躁鬱症患者,他有變裝癖,最後還動了變性手術。他酗酒鬥毆,坐過牢,但最重要的是,他思念他父親至極。既思念又怨恨。怨恨卻又為祖父厄尼斯於一九六一年自殺身亡而自責。 當然,那不是他的錯。祖父的身心狀況到末了非常糟,除了苦於酗酒和記憶力喪失,還得服用各種藥物治療高血壓和心臟病,甚至連曾祖父自殺的記憶都可能讓他心靈飽受折磨。但是對父親而言,這些都不重要。祖父生前最後三年,他們父子倆鮮少溝通。在一連串怨懟的魚雁往返,他倆的關係竟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之後就一切都太遲了。 記憶所及,我開始搞清楚問題的癥結是在一九七二年。當時我在紐約市與父親共度一段夏日時光。一天,他看我沒什麼事可做,於是問我想不想出去散散步。我說好,心想,說不定我們可以去公園玩或是買冰淇淋吃,而且跟父親在一起永遠無法預期結果。我們經過一家戲院,正巧在上映「瀝血金鷹」,主角是喬治‧C‧史考特,父親最喜愛的演員之一。父親問我想不想看這部片子,我就說:「好啊!有何不可?」 如果說還有什麼比閱讀更令父親喜歡的事,那一定是看電影。一九六○年代,我的父母尚未離婚時,父親常帶我去看他喜愛的影片。電影院通常有冷氣空調,在邁阿密,進電影院是很便宜的避暑方法。一票兩片,從下午兩點進電影院可以一直待到六點,正好趕回家吃晚飯。才五歲大,我就快速成為龐德影片和伊恩‧佛萊明(譯註:迄今所有龐德影片的編劇,已故)的權威,已經看過「第七號情報員」和「第七號情報員續集」。我不知道母親對此作何想法,也不曉得她是否贊成我老是跟著父親到處跑,反正我倆幾乎一天到晚在一起。當時父親三十三歲,行事多少有點我行我素,而且跟○○七一樣,必要時不怕違規犯禁。他對那個「領有殺人執照」的銀幕人物非常著迷,而且雖然他沒有「Aston Martin」(譯註:英國名車,在○○七影片中,龐德都開這款車),但是他有深藍色的「捷豹」:XK一五○,配有鋼製車輪,車型線條優美,顯得既強力又性感。他喜歡在傍晚人車稀少時,開著它在邁阿密大道上飛馳。那部汽車速度快極了,而且儀表板上有一個按鈕,類似渦速裝置,可以使車速劇增。一按下它,速度錶上的指針就會神奇地倒轉到錶面左上方。齒輪暴轉,父親會露出微笑,那部車也露出它暗藏的使命:提供父親永遠貪得無饜的肉體和情感的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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