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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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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史學》作者序生命的厚重感來自生命經驗的歷史,也就是來自「生命閱歷」。自從我在六十年代進入心理學領域之後,當時整個心理學崇尚客觀,當然也就取消生命感的探討,使得心理學成為科學論述的一份子,人們很少從學院派的心理學獲得真心體驗的知識。儘管心理學裡有臨床、輔導心理學,但是依舊無法在客觀心理學的領域掙脫出來,自成一格。最根本的原因是:所有生命經驗的歷史感全部被驅逐出心理學的思考,只剩下非歷史性的學理析辨。心理學驅逐生命感並不是一個意外,而是歷史的進程。心理學的智識發展,必須在當時的知識領域說出自己的話語,而心理學家僅能在自然科學的魔力底下玩科學的遊戲。可是對世紀末的心理學家來說,自然科學對心理學的附魔程度顯然減低很多,心理學(尤其是人文心理學)已經有足夠的智識重拾生命感。 生命感如何從心理學研究重拾?這是我近年來做研究的重心。由於我採取詮釋現象學的路數,所以對生命時間的研究比較注意。一般人把生命感放在當下活著的感覺,試圖從活著的當下去捕捉生命的意義。可是,這樣的方式其實沒有多大用處,主要是「當下的活著」並不提供意義的理解,反而是宗教的修為。因為生命的時光必然是瞬起瞬滅,作為宗教修為者就可以從當下獲得無常的領悟,而朝向「心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生活。但是對生命意義的了然,則是另一件事。 生命感有很大的部分來自生命自身的歷史。我們曾經有的經歷有個很奇妙的現象:往日時光透過回憶獲得此刻的新意義。意思說,我們任何時刻的感覺都被過去的經歷所滲透,我們的眼睛一直沾滿過去的經歷,但是,經歷的返回並不是原樣搬回來,而是以我現在的情況重新被看到。最經常有的現象是,在事情發生的當兒我們從未曾發現的意義,總是在後來別的事情發生之後才明白。換句話說,經歷過的事情並不一定把意義呈現,反而是在後來才知道的。因此,生命的意義並不一定是在事情發生的經驗,而事後來發生的事情開啟了當年的意義。 例如男女談戀愛或分手。在事情發生的當時,人並不知道當時的愛情對生命的意義是什麼,而是在幾經結婚、離婚之後才明白。所以我們常會有這樣的銘言:「只有當我們回顧過去的時候,我們才產生現在的知識」。因此,這種知識就叫做「生命史學」。生命史學並不是歷史學,而是有著歷史時間的心理學。歷史心理學讓我們明白,在任何活著的時刻,我們都有著重獲時光的知識。我們的生命感並不是直直的一條線投向未來,而是彎彎曲曲的縈繞,每個時刻都是由生命的過去返回現在的心頭,而成就此時活著的生命感。過去的時光並不是整整齊齊的排個秩序,而是由現在的任何一言一行所召喚,而被召喚的記憶並不是重新被我們溫習,卻似生命之屋裡面的喧鬧,我們卻在屋子門外探頭。這種時間賦予我們奇妙的感覺,才使我們的生命產生某種氛圍,像薄薄的光暈籠罩著現在,也因此有了生命的厚重感。我被這樣厚重生命感激起生活的情趣,因而陸陸續續把我看到的生命情事寫下來,在《張老師月刊》刊登。余德慧序於東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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