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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廣告人生 : 廣告巨人歷久彌新的行銷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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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代廣告界巨人霍普金斯所發明的測試行銷、以兌換券發送樣品、文案研究……至今仍是廣告界沿用不綴的標準作法!本書便是他投身鑽研廣告界多年後,將自我歷練的菁華心得與後輩們分享,期盼看見更多人才在廣告領域中青出於藍、超越巔峰。


  霍普金斯以簡短扼要的方式,敘述生命中富教育性的商業故事,以及進入職場後,那些幫助他在廣告界達到卓越的寶貴經驗和人生功課。他強調體認消費大眾心理的重要性,堅持文案撰稿人務必要研究客戶的產品,寫出讓人有理由去購買的廣告稿,並分析測試廣告結果,不斷改進廣告規畫,讓消費者踴躍回應,提高客戶廣告花費的投資報酬率。儘管廣告花招日新月異、不斷創新,但霍普金斯所立下的廣告原則,卻如同阿爾卑斯山一般屹立不搖!


  他的另一本著作《科學廣告法》,更是頂尖廣告文案撰寫人必讀的經典範本!



★ 霍普金斯的廣告行銷金律 ★



◆美麗的文案無用武之地,從頭到尾只提服務,那就是你的賣點。

◆要提供明確數字,陳述確切事實,那麼讀者會如實相信。

◆所有的廣告災難都是因輕率引起的,這不但沒有必要,也不可原諒。

◆不論是花自己或客戶委託我的錢,我都非常小心。

◆人們喜愛追求快樂、安全、美好和滿足,別威嚇他們做錯事的惡果。

◆輕浮在廣告裡沒有一席之地,幽默也一樣。

◆以激發購買行動為廣告的目標。

◆最佳的廣告學校,挨家挨戶推銷商品。



本書特色



★奧美創辦人大衛.奧格威曾說:霍普金斯的書改變了我的人生方向。

★任何人都應當讀霍普金斯的著作七遍以後,才有資格進入廣告界。

一個當代廣告的永恆巨星,他的一言一行都足以成為我們的典範!

克勞德.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1866-1932)

是當代廣告的重要影響人物。


  他認為廣告只為行銷而存在,必須能夠測量其效果,而且廣告費要花得有價值。他曾為多家廣告廠商工作,包括畢賽爾掃毯器公司、施威特公司、舒普醫師的專利藥品公司。四十一歲時,他受聘於艾伯特.萊斯克,為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博達華商廣告公司的前身)撰寫廣告文案,在這家公司一直做了十八年,退休時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退休後繼續圖資開創新事業,並陸續出版廣告名著《科學廣告法》(Scientific Advertising)和《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




譯者簡介






顧淑馨

,台大歷史系畢業、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碩士。


  業餘從事翻譯近二十年,近期譯有《四百億美元的秘密》《資訊革命了什麼》《新競爭時代》《雄霸亞洲》《消費者王朝》《勇敢抉擇》《全心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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