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讓任何人都能尋見那屬於自己心中塵封已久的悸動之作!
看村上春樹最推崇的作家,
創造出最受讀者歡迎的小說人物「兔子」!
本書的主人翁哈利,外號「兔子」。一九五一年畢業於布魯爾市區的高中,是學校籃球校隊的風雲人物;高二那年創下業餘乙組籃球聯盟的得分紀錄,高三時再度刷新紀錄,一直到它畢業後多年才被後起之秀打破。然而初入社會的兔子職場之路並不順遂,早婚的他與家境優渥的珍妮絲因為百貨公司打工的機會而共結連理。但雙方迥異的家庭背景,以及哈利不安於室的個性,使得他終難忍受日復一日相同的上班生活,學生時期懷抱的夢想、不斷地在午夜夢迴敲響他心中的鼓聲。於是,哈利選擇出走、選擇大步地開始奔跑…。
因為早婚步入家庭,可是仍懷抱年輕時未曾實現的夢想。這天下午,哈利準備要接送年幼的孩子尼爾森返家時,一股亟欲逃離現在毫無變化生活的衝動油然升起;他在開車往家中的十字路口下定決心調轉車頭,往家裡的相反方向駛離。
那夜,哈利拋棄了懷孕中的太太珍妮絲,選擇和妓女露絲同居,對親朋好友避不見面;很快的消息傳遍街坊鄰居,平日在哈利妻子娘家這一區進行佈道的牧師艾克斯,遂自告奮勇接手「苦勸浪子回頭」的任務。艾克斯透過各種管道與哈利接洽,希望進入他的內心世界,同時也暴露出這位神職人員內心裡宗教所不能到達的陰暗角落。
這樣的僵局一直等到妻子生產時,哈利才終於歸來。看似破鏡重圓的哈利和產後的珍妮絲之間,有股異樣的情緒開始萌芽。體會過放蕩、自由滋味美好的哈利,他不再甘心當一位看不見未來的平凡銷售員;與妓女露絲同居的期間,他重新獲得了肯定與自信,而且發覺一旦背棄家人期待後,生命居然開展出無限地可能性。終於,兔子又再次跑離他的家庭、跑離他的親友、跑離…。然而這一回兔子離開後,卻把珍妮絲帶入更深的絕望,命運的陰影籠罩他甫出生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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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厄普代克 John Updike
厄普代克是享譽英語文壇的巨擘,從他筆下出版的作品集小說、詩、散文和評論無數,同時也是美國有史以來獲獎最多的作家。對他推崇備至的村上春樹曾在《閱讀約翰.厄普代克的最好場所》一書中,形容:「閱讀約翰.厄普代克就想起1968年的春天。」
評論家一致認為《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一書出版,是其文學生涯上的重大突破。《兔子,快跑》是「兔子四部曲」中的首部作品,其他三部曲有《兔子歸來》(Rabbit Redux, 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 1981)以及《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 1990)。這系列作品不僅描述年輕「兔子」從高中籃球明星進入婚姻生活,更記敘歷經婚外情和中年致富、直到他過世為止的生活,同時呈現出美國戰後四十年來社會歷史的全貌。
譯者簡介
謝欽仰
在中部大專院校教授語言學、翻譯學、英文字彙閱讀等課程。喜歡讀書、陪伴家人、逛居家用品店。希望蓋一座森林城堡圖書館,前面的草原擺放大型的恐龍,給喜歡昆蟲花草圍繞的人,一個呼吸新鮮空氣的好地方。